法的,相关部门要先提请实施联合执法,经联席会议或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四是空挡交叉领域安全监管制度。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空挡交叉领域不断出现在尚未明确具体部门履行安全监管之前,确需采取联合执法实施特殊监管。诸如对各类无证或证照不齐,铁路道口、农村地区安全监管,以及海钓、出租车、汽车等空挡交叉领域,应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主要责任单位,对符合实施联合执法的情形予以明确界定。五是激励约束制度。把联合执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执法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可以采取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来激励;对联合执法过程中失职的,只当Р“配角”和“看客”的部门和执法者,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法追究责任,从而提高联合执法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质量。六是复查、反馈和建档制度。联合执法过后,明确负责执法效果跟踪复查的部门,并按时向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反馈复查情况;各执法监察部门在依法独立查处的基础上,按时向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反馈查处落实情况;建立联合执法档案,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状况和动态,对屡犯、屡查不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和执法调度。Р构建联合执法信息平台Р 联合执法涉及的部门众多,监管覆盖面广,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到操作层面,需做大量细致复杂的工作。加之受到现有部门执法人员、执法经费不足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做到全方位的联合执法比较困难;联合执法成效不能得到保障。为此建议联合执法领导组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相关部门信息交流传递随时保持畅通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在日常独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网发布,包括需要相关部门协查处理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的内容。相关部门查收到信息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独立查处,查处结果通过政府网及时反馈通报。这样一来不仅有效节约人力资源,而且还能做到精确打击,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一般性联合执法落实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