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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知识点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4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必要的准备时间。Р履行方式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有利于实施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Р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Р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Р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Р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责任。Р合同履行过程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Р因债务权人分立。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Р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拒绝,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券人增加的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Р合同的变更和转让Р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法》的定义,Р合同主体的变更实质上就是合同的转移。Р合同变更分为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Р合同的转让Р合同债权(权利)转让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否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券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Р合同债务(义务)转移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经债权人同意;Р原债务人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也随债务转移而由新债务人享有;Р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Р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适用上述债权债务转让;Р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义务。Р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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