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44 |  大小:544KB

文档介绍
相应的责任;C.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Р合同的履行Р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Р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主义务的同时,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A.及时通知义务;B.提供必要条件和说明的义务;C.协助义务;D.保密义务。Р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Р价款或报酬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原价格执行。Р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Р履行期限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Р履行方式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有利于实施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Р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Р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Р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Р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责任。Р合同履行过程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Р因债务权人分立。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Р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拒绝,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券人增加的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Р合同的变更和转让Р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法》的定义,Р合同主体的变更实质上就是合同的转移。Р合同变更分为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Р合同的转让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