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其优先纳入低保范畴;对患病住院的烈属,我们在农村合作医疗保或城镇居民医疗保报销的基础上,按40%比例给予二次报销补助,并不定期组织赴省荣军医院进行短期疗养;对积极创业的烈属,我们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为其提供信息、技术和低息贷款。三是坚持深入走访慰问。为让烈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和重视,每年春节、“八·一”期间,我们坚持全面走访慰问烈属,深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烈属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今年烈士纪念日前后,县领导亲自带队来到烈属家中,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为他们送去每户200-1000元的慰问金。Р各位领导,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相关单位紧密配合,我县烈士褒扬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但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是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方面资金缺口大:我县加义烈士陵园升级改造,零散烈士纪念碑、亭、塔维修,散葬烈士遗骸集中安葬,以及零散烈士墓就地保护,这四项工作全部完成需资金约3070万元,由于之前摸底工作难度较大等原因,第一次上报普查数据时,少报了近3000座散葬墓,致使省厅下拨资金目前还只到位1350万元,存在约1720万元的资金缺口。另外,由于我县地处xxx三省交界处,牺牲在外地的烈士人数较多,据初步统计和了解,其中已迁回我县境内的此类烈士散葬墓大约有1800余座,目前还未纳入保护范围,但其家属要求进行就地保护,如纳入保护,则还需资金约900余万元。Р今天,借领导们亲临我县指导工作的机会,恳请民政部、省厅和市局鉴于我县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并同意我县通过积极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对还未计划实施保护的所有零散烈士墓,全部实施集中安葬,这样有利于节约资金和土地,与当今提倡的殡葬改革精神相契合。我们后段一定会更加努力,确保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全面、尽快完成,进一步推动我县烈士褒扬工作取得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