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Р④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Р ⑤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Р质量保证措施Р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Р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Р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Р六、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Р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当地建委关于“文明施工”Р的有关条例。Р 2、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组织及责任制,对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人员责任制,强化文明施工管理。Р 3、由文明施工小队负责现场及道路洒水防尘工作,保证道路有车辆通过时不扬尘且无水洼、泥浆。Р 4、租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与之签订协议:Р ①进入现场放慢车速,防止扬尘。Р ②车厢苫盖严密,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Р ③外租车辆必须接受环保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检查。Р ④禁止车辆带泥上路。Р 5、在新建道路外侧设围挡,使施工区与社会交通隔开。Р七、施工进度计划Р由于各段河道治理施工征地尚全部完成,目前只有环溪河北衙路至松溪河新光路段(K1+750~K5+345.5)不需征地,具备施工条件,故本分部工程将先进行环溪河北衙路至松溪河新光路(K1+750~K5+345.5)段的施工,施工工期计划为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9月20日。Р其余各段待完成征地具备施工条件后再进行安排,在征地工作不延误施工进度的情况下,力争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