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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素质和岗位能力存在问题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业务素质和岗位能力存在问题Р业务素质相对偏低。首先,表现为思想观念不适应:一是缺乏法律监督意识,尤其是缺乏被监督的意识。一些民警对执法监督活动有抵触情绪,对退回的案件,不从自身找原因,认为是出难题,而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民警工作不细致、出现场不及时、调查不深入、证据材料不充分、定性不准造成的。二是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识,重结果、轻程序。执法办案重实体、轻程序,法律手续不健全,在行政执法中,不顾程序,不重视对听证、复议、应诉等法律制度的学习和适用。有相当数量的民警认为,执行实体法是目的,执行程序法是手段,手段服从目的,有的甚至认为只要目的正确,就可以不计手段,不顾程序,结果执法犯法。三是缺乏超前意识。满足于老方法、老习惯、老套路,思想观念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因工作缺乏预见性而陷入被动。还有相当一部分派出所民警习惯于"口令式"、"管理型"的工作方法,在形势的变化面前束手无策,工作开展很困难。Р其次,是知识结构不适应:当前民警的知识结构普遍偏重于经验型。一是法律知识欠缺,有的民警对执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如逮捕、留置、执行拘留等存在一知半解的现象,业务知识的浅薄势必引发一些违法违纪问题。二是法律实际运用能力欠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定性不准,对疑难问题把握不好,越权执法等问题。三是实战技能欠缺,在基层有相当一部分的民警没有受过射击、驾驶、擒拿格斗等警务技能的专门训练。Р (二)身体素质相对偏低。2006年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民警专项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民警处于亚健康状态,部分民警同时患有多种疾病,总体健康水平明显低于一般人群。一方面是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基层民警患心脏病、高血压、肠胃病、风湿病、关节炎、脑血栓、脂肪肝等多发病症,患病率明显高于机关民警;机关民警由于长期伏案工作,患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及眼病的情况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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