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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办法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150KB

文档介绍
家庭关系等方面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Р10分Р2、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Р5分Р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存在参与非法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或违反计划生育、违章建房等问题的,本项不得分。Р5分Р奉献分Р岗位争先Р1、党员所在科室、部门工作被中央、省、市、市卫计委、上级业务部门和中心表彰的,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按次数计分。Р2、科室部门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省、市、市卫计委和上级业务部门推广的,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按次数计分。Р3、在“结亲连心”、文明城市创建、违法建筑清理、健康扶贫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被上级表彰的,计5分。Р4、在中心网站、市级以上报刊、省疾控中心官网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分别计0.2分、0.5分、1分,按篇数计分。Р5、积极组织、参加中央、省、市、市卫计委、上级业务部门和中心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演讲比赛、论文研讨、文体比赛等活动,每组织、参加一次计1分;受到表彰的,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按次数计分。Р6、在完善机关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积极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言献策,意见建议被党委采纳的,每条计2分。Р热心参与公益事业Р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希望工程”、助残扶贫等公益事业,每次计1分。Р个人荣誉Р1、党员受到中央、省、市、市卫计委、上级业务部门和中心表彰的,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按次数计分。Р2、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行为,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的,每次计5分。Р其他事项Р其他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经党支部研究,可酌情加分。Р扣减分Р1、与基本分相对应,扣分事项参考基本分扣分标准。Р2、不主动亮明身份,未在工作岗位设置共产党员岗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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