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医生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注意力集中,交接班人在未完成交班前,不得离开病房。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Р25、医师交班时,应写好必要的记录,危重病人应在病人的床头交接班。交接班时要求认真、仔细,交接班后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医生负责,不得推诿。Р26、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要求科室预开展或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进行论证。必须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科学性等条件。Р27、科室因当具有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以及确保患者安全的方案。Р28、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护士应严格遵嘱执行。护理等级分为 1 级护理 2 级护理、 3 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其中特别护理的病情依据有:Р⑴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⑵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⑶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Р29、入院记录在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入院后 8 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完成;交接班记录 24 小时内完成;转出(入)记录 24 小时内未完成;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及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首次查房记录 48 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术后 24 小时内完成;术后要连续 3 天书写病程记录;术后 3 天上级医师查看病人记录;出院(死亡)记录 24 小时内完成;病程记录:危重患者 1 天一记,病重患者 2 天一记,病情稳定患者 3 天一记,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5 天一记。Р30、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 24 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