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养的学生能够确定所需信息的性质和范围;标准二:具有信息素养的学生能够有效和高效地获取所需信息;标准三:具有信息素养的学生能评价信息及其来源并将选取的信息整合入其知识基础和价值体系中;标准四:具有信息素养的学生,不论是个人或作为小组成员,都能够有效地利用信息达到特定的目的;标准五:具有信息素养的学生了解信息利用过程中的经济、法律和社会问题,在信息获取和利用时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有关的法律。Р1.3我国信息素养研究概况Р随着信息化潮流的兴起,信息素养方面研究开始引起高校学者们的重视,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主力军,对其进行信息素养教育更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些年来,我国对学生信息素养的研究主要建立在对国外成功的介绍和借鉴模仿上,总体来说也已取得一些重要成果。Р基于我国信息素养有待提升的现状,已有研究主要从图书馆、文献检索课、计算机网络、学科课程等视角进行了探讨。其中信息素养教育方面,我们的重点大都放在了信息素养标准与课程体系设计上面。这里,我们做出简要回顾。Р信息素养标准——杨菊枝从信息素养教育角度提出:信息需求、信息采集、信息评估、信息使用、信息道德等5大标准10项分指标和30项小指标的标准体系。杨晓光在国内原有的信息素养能力标准基础上增加了信息情感意识和信息道德意识,得出8大标准。刘美桃从信息素养与图书馆关系角度提出8大评价标准。武俊瑛则针对我国加入WTO后信息素养标准有待完善的6个标准。龚道敏则从中小学生信息素养培养的认知、情感和技能3大目标出发提出10大标准。信息素养教育课程设计Р——Р1.4信息素养定义Р通过文献回顾,我们不难看出,对信息素养这一概念,人们无论从任何一个层面,或任何一个单一角度来界定,都不会令人满意,它必须是全方面、多层次的概念,而这也正是学术界对其作出了多种不同阐释的缘由。根据已有研究,以及本次调查问卷设计的需要,该报告将大学生信息素养定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