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计数检测;对符合治疗要求的HIV感染者/病人进行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转介;对HIV感染者/病人提供配偶告知及HIV抗体检测;指导HIV感染者/病人定期进行结核病检查。Р5.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包括艾滋病相关知识咨询、发放安全套、减少高危行为、治疗依从性、日常护理、心理支持服务、母婴阻断、有关减少歧视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Р6.协助或提供生活救助及关怀;提供当地各种医疗服务信息。Р7.按照国家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随访对象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Р咨询/随访实施单位:Р单位负责人签字:Р年月日Р咨询/随访人员签字:Р年月日Р保密协议书(样书)Р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其家属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随访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包括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家属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以及辖区内艾滋病疫情等相关信息,均属于本协议保密的内容,随访人员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Р随访实施单位与随访人员就以上保密内容达成如下协议:Р随访人员保证:Р(1)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随访实施单位的指示外,不得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任何无关个人或单位提供保密信息;Р(2)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贝;Р(3)保管具有这些信息的电子文档时,应采取合理的加密措施,不得在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设备上拷贝、存储和使用这些信息;Р(4)保管具有这些信息的纸质文件时,需放置于专用位置并上锁,不允许与咨询/随访管理工作无关的人员借阅;Р(5)离职或岗位调动后仍不得泄露任何保密信息。Р如因随访人员的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保密信息泄露的,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本人承担,随访实施单位及相关机构有权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Р随访实施单位(盖章):Р年月日Р随访人员(签字):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