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权利。4、乙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5、协议生效后,乙方将所租车辆(包含司机)交付甲方使用。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7、乙方司机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8、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过路过桥费用。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五、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承租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出租方签字:日期:日期:安全责任书甲乙双方就长春市交警支队卡口项目租车,达成以下共识:一、乙方确认甲方支付乙方的用车款项中包含司机餐费、加油费用等相关费用;费用不单列,乙方应当办理相关保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乙方作为出租方,随车配备司机,应按甲方安全用车的要求,如确保施工安全等,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权承担。三、甲方在用车过程中对乙方的安全用车进行检查监督,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予以整改;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四、乙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五、乙方承诺:在整个供车期间自行负责司机人身安全以及车辆安全工作,在用车过程中因私人原因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事故、自身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六、此责任书为长春市交警支队卡口项目租车的附件,与协议具备同等效力。承租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出租方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