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Р分包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情况;Р环境保护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Р事故报告与处理Р环境事故分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破坏事故二类Р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Р根据其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Р事故发生后,酒店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伤亡或因环境事故引起生态破坏而危及周围人员、建筑物、船机设备等安全的,酒店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及时以事故快报表(见附表)的形式书面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Р事故发生后,酒店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环境治理,防止事故影响范围扩大,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做好相关记录。Р酒店必须组成以总经理为责任人的调查组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并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Р酒店须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故处理意见及事故的处理情况、整改措施一并报公司安全处备案。Р考核与处罚Р酒店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Р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违反酒店有关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及酒店有关规定给予处罚。Р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迟报或给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Р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