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二) 经审会建议权Р1、对违反财经法纪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2、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和纪律,在财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Р(三) 经审会了解情况、反映情况权Р1、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情况。经审会负责人,有权列席同级工会常委会会议;经审会委员有权列席同级工会全委会;经审会、经审办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有权参加同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会议;Р2、学习文件,了解情况。对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等文件进行学习;Р3、经审会在审查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以及与同级工会组织发生意见分歧,有权向上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反映。Р第七条经审会的主要义务Р1、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Р2、坚持依法审计,健全审计程序,防范、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Р3、自觉接受上级工会经审会的业务指导,完成上级经审会指派的工作任务,参加上级工会经审会安排的业务学习和活动;Р4、加强学习,按照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工会的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Р  第八条工作方式。Р 1、按照全总关于《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经审工作;Р2、经审工作台帐化管理。将经审工作计划、会议内容、对工会经费预决算、会费收入、固定资产的审计工作、工会经费计拨上解情况以及问题与建议等内容都要在经审工作台帐上反映,实现工会经审工作整体、动态的管理,做到“一册经审台帐在手,全年经审工作一目了然”。Р3、结合自身特点,围绕中心、抓住重点、加大经审力度、规范创新制度,履行好经审监督职能。Р  第九条考核。每年按时参加上级经审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并上报相关资料。Р  第十条本办法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