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Р(一)、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Р1.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Р2.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Р3.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Р4.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Р5.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Р(二)、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Р1.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Р2.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Р3.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Р4.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Р5.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Р6.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Р五、建立健全志愿者兑换服务褒奖激励制度Р为激发志愿者服务热情,实现志愿服务“付出—积累—回报”的兑换服务机制的良性循环,积极探索建立公益积分激励机制,志愿者可根据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评价等获取相应分值,志愿者依据积分,不仅可以兑换毛巾、香皂等生活物品,还可换取免费健身卡、电影票、查体卡等。Р为让志愿者的服务行为得到褒奖和回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进一步激活志愿服务的内在动力。一是开展星级评定。依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志愿服务累计达到20小时、40小时、80小时、100小时和200小时的志愿者,可依次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二是开展表彰展示。每年根据志愿者参加服务时长、服务对象反馈等综合因素,推选10名优秀志愿者和1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被评选为优秀志愿者的将在高中精神文明宣传栏上进行表彰并报上级部门表彰。被评选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团体在学校精神文明宣传栏进行表彰展示并颁发荣誉证书,志愿服务组织可在明年的志愿服务认领中获得优先权,通过表彰展示充分激发各级各类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Р以一年为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通过志愿者教练机参考服务对象反馈情况及工作人员的评价总会对志愿者进行考Р核。对考核优秀的志愿者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