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级政府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应急补助资金中安排。县、乡都要落实救灾预备金制度,保证灾民吃、穿、住、医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险、转移、安置等。Р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的日常管理,做到人员、责任、制度、监督“四到位”,确保避灾点在救灾工作中发挥重点保障作用(另行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大对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的督查落实力度。建立每旬通报、逐月考核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每月10日、20日将旬报、每月1日将月报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汇总后于次日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要会同市直各协办部门加强对避灾点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10月底前,县级民政部门对乡、村避灾点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市级民政部门对县级避灾点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并抽查乡、村避灾点建设工作。Р 附件:全市避灾点建设任务与实施计划Р Р Р龙岩市人民政府 Р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Р附件:Р全市避灾点建设任务与实施计划Р Р县别Р区划级别数量(个)Р拟建避灾点数量(个)Р总任务数Р2010年完成数(30%)Р今年完成数(70%)Р新罗区Р县1Р3Р385Р115Р270Р乡19Р40Р村328Р342Р永定县Р县1Р3Р346Р104Р242Р乡24Р50Р村279Р293Р上杭县Р县1Р3Р406Р121Р285Р乡22Р46Р村342Р357Р武平县Р县1Р3Р270Р81Р189Р乡17Р36Р村217Р231Р长汀县Р县1Р3Р352Р106Р246Р乡18Р38Р村297Р311Р连城县Р县1Р3Р293Р88Р205Р乡17Р36Р村240Р254Р漳平市Р县1Р3Р248Р75Р173Р乡16Р33Р村198Р212Р合计Р县7Р21Р2300Р690Р1610Р乡133Р279Р村1901Р2000Р Р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