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小组根据调查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儿童受救济名单。Р6、贫困儿童名单确定,坚持避亲的原则。决不允许在任何环节优亲厚友,徇私舞弊。Р三、严格确定资助范围。Р资助的范围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校外儿童,具体对象为:Р1、县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户家庭儿童;Р2、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儿童;Р3、父母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Р4、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Р5、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父母双亡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Р6、残疾儿童;Р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Р四、补助标准Р根据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救助金。Р五、名额分配Р见武教科体通文件Р六、申报程序Р1、宣传政策。学校通过标语、专栏、校园广播等途径,宣传资助信息、资助政策、资助名额、资助程序等,做到家喻户晓。Р2、提出申请。由贫困儿童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调查表。Р3、调查核实。学校根据学生或家长申请,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评审小组。Р 4、评审资助对象。学校负责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受资助儿童名单。Р5、填写登记表。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登记表,并上报登记表。Р6、审核备案。Р七、具体要求Р1、资助贫困儿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学校要成立评审组织并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及时,落到实处。Р2、加大宣传力度,让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党和政府对贫困儿童的关心送到千家万户。Р3、农村贫困儿童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学校可根据儿童家庭脱贫、返贫情况或儿童变动情况重新认定,做出适当调整,以保证贫困家庭儿童享受资助。Р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应有的效应。Р 武胜县新学乡小学校Р 二0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