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负责现场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Р 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Р 2.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Р 3.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Р 五、应急终止和恢复Р (一)应急终止条件Р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Р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Р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Р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Р (二)应急终止后的行动Р 应急终止后,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Р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Р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Р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Р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Р 5.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要组织有计划的配合好县环保局环境污染监测,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污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Р 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具体意见;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Р (三)总结报告Р 应急终止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镇政府和县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Р 六、应急保障Р 根据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Р 七、预案管理Р 本预案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环境保护应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