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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与标准对照表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具体案件计算的结果差异较大。Р丧葬补助金/丧葬费Р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Р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Р计算的结果大致相同Р残疾辅助器具费Р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Р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Р前者强调国家规定的标准,后者注重“合理费用”和专业部门的意见。Р误工工资(收入)Р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Р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Р计算的结果大致相同; 前者强调12个月,后者强调实际误工的时间和定残时间Р交通费Р经同意外出治疗的交通费,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Р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Р后者的范围更广, 包括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Р康复(治疗)费Р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Р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Р前者强调“符合规定”,后者强调“必要”Р精神损害赔偿Р无。Р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Р后者增加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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