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思源实验学校Р学生营养餐资金安全责任书Р为确保学校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和资金安全,特签订资金安全责任书。 Р一、根据岗位设置,对所属的现金、银行存款、收据、发票等全方位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确保财务资金安全。Р二、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节余留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Р三、学校要按照规定,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帐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Р四、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资金或其它食堂经费服务方面支出。 Р五、学校食堂应实行财务公开,应定期公布经费帐目标准、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Р六、严禁学校食堂发生下列行为: Р(一)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Р(二)弄虚作假,虚列支出。 Р(三)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Р(四)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Р七、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Р八、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问责机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Р责任人:Р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