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Р3、矿长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指令,并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组织落实。Р4、直接领导本矿安全生产机构开展工作,按照本矿安全生产目标Р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Р5、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保证安全投入有效实施。Р6、建立健全全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编制本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Р7、督促、检查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矿井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Р 8、督促、检查全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定项目、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的“四定”原则,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Р 9、负责召开矿井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Р 10、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Р 11、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组织生产事故的抢救、处理、追查、分析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Р三、目标考核和奖惩: Р1、经考核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Р2、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处罚规定执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时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其有关责任。Р3、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减少奖励金额,每超一倍,减少2千元。Р四、责任时限: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Р 董事长: (签字)Р 矿长: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