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制品;Р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Р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Р (8)超过保质期限的;Р (9)送货不按校方规定并严重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开饭的。Р 六、开标与定标:Р 1、开标时不邀请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Р 2、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Р 七、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Р 1、被确定为杭州第四中学食堂食品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定合同并生效(原则上同一类货品不超过两家向学校供货)。Р 2、供货商每月向学校食堂提供主要商品供货基准价。如遇市场价格上浮,而供货单位没有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校食堂,结算时仍执行基准价;如遇市场价格下浮,而供货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学校有权中止供货合同。Р 3、供货商每周以书面形式向我校食堂提供一周所供商品品种、数量、均价。由我校进行监督,如供货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我校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货商的供货资格。Р 4、本次供货的合同起始时间为另行通知。Р 5、合同期满后,学校对比较满意的供应商,可延长合同期。续签合同。Р 6、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我校书面投诉三次及以上,学校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Р 八:时间与地点:Р 2012年1 月 4 日 15点前,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杭州四中下沙校区食堂 2012年 1月 8日 11点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Р 2012年 1月 9 日开标后由学校评标小组综合评标。Р 地点:杭州四中下沙校区食堂Р 联系人:顾超程顾皓东电话:86579776Р 九、其它:Р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Р本文件内容由杭州第四中学负责解释。Р Р 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