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Р(1)对校外实习、分散实习的学生务必要在实习前统一组织安全教育,学院可根据实习教学的具体情况要求学生填写《大连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或《大连大学学生分散实习承诺书》(参见附件2、3),并提醒学生在回家或前往实习地点途中注意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Р(2)在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还要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由实习单位或学院实习负责人从校规校纪、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宿卫生、交友安全以及社会环境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Р(3)在实习教学期间,教学单位安全实习责任小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实习安全记录。Р2.实习安全管理Р(1)学生赴校外实习,教学单位要在实习前派教师到实习地点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安全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与应急预案。Р(2)学生在实习中应提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尤其是涉及化工、机械、电气和医学等特殊专业,务必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岗位,更不得擅自动用与实习教学无关的仪器设备。Р(3)实习期间要严格实行请假制度。学生外出,须向实习指导教师请假,实习指导教师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方能准假。Р(4)实习期间严禁擅自野游、戏水;不准到网吧、歌厅等场所从事与实习教学无关的活动。Р(5)赴特殊地区或单位进行实习教学的师生,要采取特别安全保护措施。Р(6)在企事业单位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接收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实习。Р(7)实习教学期间如有学生违反实习纪律,经教育不改者,可令其停止实习,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Р五、其它要求Р1.如果有实习教学安全事故发生,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汇报,研究处理相关事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Р2.各教学单位在“实习教学工作总结”中,必须有实习教学的安全情况小结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