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识强的国家,都需要一定的法律手段来规范并对公民履行其义务。这样会使社会责任信息使用者更好的利用该信息并满足其需求。目前我国社会责任意识还处于浅薄的阶段,加强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相对于国外关于社会责任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我国还存在很多空缺,仍未有全面规定企业所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或主观随意性大,给具体实施造成了很大障碍。Р(二)企业提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成本较高Р 与传统企业会计的核算内容相比,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和核算内容都要比传统会计复杂的多。包括企业收益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对社会公益的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和服务的责任和对企业职工的责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内容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甚至这些项目还没有进入市场,不存在交易买卖,于是要求企业在提供这些信息时采用不同的形式。当企业无偿对慈善机构进行捐赠,而企业对此产生的社会效益无法直接获得,要企业自身通过对社会进行调查来提供这些信息,从而加大了企业提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成本。有些较小的的企业在这方面的花费甚至超过了其商品的价值,严重影响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积极性【3】。Р(三)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意识浅薄Р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浅薄,传统会计的目标就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视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该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但是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投资者、债权人、消费者、社区及企业职工等)对企业社会行为的关注,也是推动社会责任会计产生和发展的基础。由于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如果企业能主动地配合政府展开相关工作,如自觉地披露完整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这样既有利于社会责任会计的迅速发展,也可以更好地改善环境问题。恰恰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方面意识浅薄,对社会责任会计地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