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研究并决定职称评聘,教职工和学生奖励与处分,选派进修人员、学生管理等有关问题。 12研究决定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师德师风、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事项。 13安排、管理经费的使用,提出设备购置意见; 14研究决定奖金分配办法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其他福利问题; 15年终通报有关经费的使用、开支情况; 16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各部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7审定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 18传达上级有关专门会议精神; 19讨论、确定本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20其他需要党政工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联席会议的时间和程序 21联席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2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工主要负责同志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协商提出; 23凡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需提前做好文字材料或有关说明准备; 24会议召集人将拟讨论议题事先通报给参加联席会议的每个成员; 25联席会议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提交讨论的议题要逐项研究,充分讨论,明确决定意见,重大问题可表决决定。意见分歧较大时不宜匆忙做出决定,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遇到特殊情况,可将争论情况向教育体育局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求裁决。四、联席会议的注意事项 26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都应认真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详实、准确。以备查阅; 27联席会议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不得擅自外传会议讨论情况及不应公开的内容; 28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择期将实施情况或结果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有责任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29每个成员都必须自觉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每个成员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各行其是,违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0本办法自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