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无预付款。Р17.2本工程乙方施工到正负零并经验收通过后,甲方按已完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以后每月按照乙方上报并经监理和甲方核实的当月已完工程量的70%拨付工程款。Р17.3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及资料备案通过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按照工程结算总价款付至95%。其余5%待保修期结束10日内付清。Р18、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Р18.1 竣工验收Р 18.1.1 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Р18.2 完工结算Р18.2.1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 1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Р19、质保期Р本合同质保期为贰年,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Р20、违约责任Р20.1 甲方违约责任Р 20.1.1 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Р 20.1.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Р21.2 乙方违约责任Р 由于乙方造成的原因违约,由乙方直接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具体内容双方在正式施工合同中进行约定。Р23、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Р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双方免责。Р24、争议与仲裁Р24.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可提请天津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Р25、其他Р 本协议为确立双方承发包身份的框架性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和本协议的内容相一致。Р本合同一式8 份,其中正本4份、副本4 份,正本甲乙双方各2份,副本甲方2份、乙方2份。Р本合同签订地天津市宝坻区Р甲方:天津市天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Р 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