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没有,可不填。如有,推荐表后须附复印件。Р(二)“个人简历”栏目中,简要填写传承人的工作、学习情况。“传承谱系”栏目中,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Р(三)“学习与实践经历”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与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学艺及实践经历情况。Р(四)“技艺特点”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的技艺表现形式等。Р(五)“个人成就”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所获得的奖励、表彰及成果。如有,推荐表后须附复印件。Р(六)“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他贡献”栏目中,如无相关内容,可不填。Р(七)在“项目保护单位意见”、“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意见”、“市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目中,须明确表示“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Р(八)在“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栏目中应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在“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栏目中应填写市级专家“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等个人信息。Р姓名Р性别Р2寸彩照Р出生年月Р民族Р文化程度Р职业Р职务职称Р荣誉称号Р确定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时间Р年月日Р工作单位Р联系电话Р邮编Р电子信箱Р通讯地址Р个人简历Р传承谱系Р学习与实践经历Р技艺特点Р个人成就Р授徒传艺情况Р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展演、宣传、讲座等)Р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Р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他贡献Р照片一Р(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Р(贴照片处)Р著作权人及手机号:Р照片说明:Р照片二Р(贴照片处)Р著作权人及手机号:Р照片说明:Р照片三Р(贴照片处)Р著作权人及手机号:Р照片说明:Р照片四Р(贴照片处)Р著作权人及手机号:Р照片说明:Р照片五Р(贴照片处)Р著作权人及手机号:Р照片说明:Р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Р(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并粘贴)Р(贴身份证复印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