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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修正案).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53 |  大小:267KB

文档介绍
办理密码业务中,未按规定受理委托代理密码挂失或委托代理密码重置业务且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Р第三十三条在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Р(一)丢失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Р(二)柜员代客户签发、填写应由客户办理的重要空白凭证,或代客户编制、约定支付密码的;Р(三)用已作废或停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办理业务的;Р(四)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使用前加盖业务印章的。Р第三十四条在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Р(一)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登记、销号违反规定的; Р(二)营业终了,未按规定核对、清点和入库保管重要空白凭证的;Р(三)有价单证保管违反“证账”分管的;Р(四)未按规定发售或签发有价单证的;Р(五)未及时上缴、销毁已作废或停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的;Р(六)领取重要空白凭证不入账或少入账的;Р(七)撤并网点的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未及时清理上缴的。Р第三十五条在印章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开除处分:Р(一)柜员印章未入箱加锁或午休、营业终了未入库、入箱保管被盗用的;Р(二)柜员离岗,将印章交由非指定交接人代为保管的;Р(三)未按规定使用业务印章,或因保管不善,业务印章被盗用的;Р(四)印、证未按规定分管分用,造成严重后果的;Р(五)未按规定封存上缴或及时销毁已停用、作废的印章,或未妥善保管结算印章被盗用的。Р第三十六条在预留印鉴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开除处分:Р(一)未按规定办理客户预留印鉴挂失和更换印鉴业务的;Р(二)违规向他人提供预留印鉴的;Р(三)未按规定保管客户预留印鉴和银行内部预留印鉴的;Р(四)为无印鉴、应填未填电子支付密码或印鉴、电子支付密码不符的客户办理取款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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