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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Р产品说明Р集生存金给付、重大疾病提前给付、身故保障于一身,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巨灾意外身故多倍保障,让您尽享安欣无忧。Р保险示例Р金先生今年30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金先生时刻将家人的幸福生活放在心上。因此对自身的健康保障及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十分重视。经过综合比较,金先生为自己投保了由《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以及《国寿安欣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三款产品组成的安欣无忧产品组合,一次性交费9369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0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Р稳定收益Р若金先生健康生存至36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可领取满期保险金100000元+复利累积的红利收益。Р生命保障Р如果金先生在保单生效1年后至36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期间,不幸因疾病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0000元。Р重疾保障Р如果金先生在保单生效1年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此时间限制)至36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期间,不幸罹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可获得健康保险金100000元。Р交通保障Р如果金先生在保单生效后至36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期间,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发生意外身故,可获得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200000元。满期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领取后,金先生仍可享受100000元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障,直至39周岁保单年生效对应日。Р巨灾保障Р如果金先生在保单生效后至36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期间,因地震、洪水、泥石流遭受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巨灾保险金300000元。满期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领取后,金先生仍可享受200000元的巨灾保障,直至39周岁保单年生效对应日。Р费率表Р-- Р服务电话Р95519 Р是否在售Р是Р产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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