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定义,将那些在城市无固定居所、无合法经济来源、无正当职业的外来人员界定为“流浪者”,把以沿街乞讨的方式获取钱物的人员界定为“乞讨者”。流浪乞讨人员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三无流浪人员”,主要分为流浪儿童和成年流浪者;二是乞讨人员,其中分为职业乞丐、残疾人乞丐、无返乡能力的临时性乞丐等。流浪乞讨人员处于四处流浪的“生活无着”与“相对生活有着”的不确定转化过程中。Р二、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现状Р 贫困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经济、文化生活落后的总称。具体表现为由于获取收入能力低下而造成缺乏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和生存、发展所需的基本条件的一种生活状况。城市贫困是城市中某一部分人的一种生存状态,在这种生存状态中,人们不能合法地获得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参与社会基本活动的机会,以至于不能维持一种个人生理和社会文化可以接受的生活水准。他们窘迫的生活处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Р1、家庭压力大Р家庭成员多,而就业人数少,家庭的负担沉重这是一个低收入人群显著的特征。家庭的存款和固定资产少,债务负担重,抗风险灾害的能力弱。子女的抚养教育能力低,很多子女被迫辍学,有的即使升学也无力续读。赡养老人的能力不足,低收入人群家庭中的老人不仅得不到良好的养老,甚至被迫出门打工讨生活,一定程度上补贴失业子女甚至第三代的生活费用。Р2、收入低,增收慢Р在经济膨胀,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而这对于低收入人群的影响明显更加的大。工作辛苦,而工资涨得慢,难以养家糊口这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城市低收入群体经济能力薄弱,知识结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信息贫乏,劳动技能单一,抵御风险能力弱,自身发展比较困难,失业后再就业难度更难,直接导致家庭收入入不敷出,捉襟见肘,只有靠借款和取存款度日,物质生活状况日益恶化,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生活陷入艰难困境。即使就业收入也很有限,只能维持一家人的最低生活,贫困状况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