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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小流域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95 |  大小:462KB

文档介绍
.1进度控制原则:(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行主动控制。5.6.2进度控制工作程序:(1)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施工队伍条件、材料供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全面分析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工期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所需的人力(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等问题后,签署审批意见。(2)监督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离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作出赶工计划进度的安排。(3)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集建设各方研究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5.7工程量计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5.7.1工程量计量原则(1)严格执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支付方法。(2)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证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的原则。(3)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应采取公正、协商的方法确定。(4)工程量的审核应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进行。5.7.2工程量签认程序(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记录所监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必要时,进行测量核实。(2)根据工程量核实记录,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核实签认。(3)对某些特定的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协商约定。(4)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施工单位如实计量。5.8合同管理原则和程序(1)合同管理原则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施工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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