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应在外包装上或塑料薄膜上加贴标签(兽医验讫章)。标签的粘贴应使其在打开包装时既破坏了标签的完整。Р 在对肉进行兽医-卫生检验时不得有传染病病变及蠕虫感染,不允许有未去净的浆膜和未摘除的淋巴结。Р 食肉动物及其它易感染动物(每具胴体)均应由官方兽医机关检验旋毛虫病而且检验结果必须呈阴性,肉及肉制品方可出口俄罗斯联邦。Р 肉不应有血肿,未去除脓肿,盲蝇幼虫,机械杂质,非肉本身所应有的气味,鱼腥味,草药味,化学药品气味及其它异味等。肉的仓储和运输必须遵守温度制度,带骨肉的中心温度不得超过-8ْC,不得解冻,不含防腐剂,不得接种过沙门氏菌或其它细菌感染性的病原菌,肉不得经过染色物作用,电离作用或紫外线作用。Р 用于加工出口肉的动物不得在屠宰前晚于规定使用的期限接受天然的或合成的雌激素作用,荷尔蒙物质作用,甲状腺制剂的作用,抗生素作用,杀虫剂及其它药物制剂作用。Р 肉的微生物指标、化学毒理指标和放射线指标应符合俄罗斯联邦现行的兽医卫生规则和要求。Р 包装和包装材料应是一次性有效的并符合卫生要求。Р 运输肉的运输工具应按照出口国规定使用的方法作准备和处理。本要求中规定条例的执行应完全经由出口国官方兽医签字的兽医证书确认并以出口国文字和俄文打印。Р 只有当进口商收到俄罗斯联邦农业食品部兽医局的许可证后拟发往俄罗斯联邦的肉方可启运。Р 俄罗斯农业食品部兽医局保留派自己的兽医专家到出口企业对动物进行宰前兽医卫生检疫和对胴体及内脏器官进行宰后兽医卫生检验的权力,并保留对肉类加工企业向俄罗斯联邦供货能力进行鉴定的权力。Р 俄罗斯联邦农业食品部兽医局经局长确认的Р 第13-8-01/2-7号兽医-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