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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文档(建设部第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变形检测。Р 二、见证取样检测Р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Р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Р 3、砂、石常规检验;Р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Р 5、简易土工试验;Р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Р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Р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Р Р附件二:Р检测机构资质标准Р 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Р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Р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Р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Р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Р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Р 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Р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Р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Р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Р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Р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Р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Р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Р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Р 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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