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安全。各级部队要在现有组织指挥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现场作战指挥编成,进一步完善全勤作战指挥机构与职责,规范组织程序和方法,使作战、通信、供水和各级火场指挥员分工明确、通力协作,有效实施战斗意图和行动方案。指挥员要针对发展变化的火情和灾情,牢固树立敏锐观察、分析判断和通晓全局的作战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做到统揽全局,把握方向、快速反应、以变制灾,牢牢把握火场指挥的主动权,通过指挥决策的有效性来规范现场作战安全工作的落实。四是规范安全防护使用规则,提高器材装备设计、维护保养以及应用原理的实践。当前灾害现场情况复杂,战斗条件恶劣,没有良好的装备是难以做到个人防护,更谈不上完成救援任务。各级消防部队要摒弃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旧思想,建立适应现代化条件下作战的新型防护体系,基层部队要按照灾害类型及现场实际总结防护的经验及好的做法,以辖区为作战单元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防护使用规则,执勤中队要开展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呼救器等防护装备实战应用训练和性能测试,掌握不同型号、不同品牌空(氧)气呼吸器在不同作业强度下的使用时间等作战性能。要强化室内浓烟区域(狭窄孔洞)行进、坡屋面水枪阵地设置、沿保护绳(水带)撤离、水带下滑逃生、爆炸避险、紧急撤离信号发布等安全训练,着力提升官兵作战安全技能。要组织中队驾驶员开展重型消防车载水条件下紧急出动、道路行进、驻车吸水等适应性训练,提高安全行车、应急避险的能力。确保官兵懂原理、会操作、能运用,杜绝因装备失灵、操作失误造成官兵伤亡。五是严肃执行现场纪律,落实现场安全责任。建立“谁指挥、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军政主官为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违反灭火救援现场纪律而发生险情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不纳入评优评先和立功授奖的范围,对因组织指挥或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严格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现场纪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