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确定。Р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Р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Р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Р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Р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Р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Р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Р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Р6.1.1.3土方开挖及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Р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措施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有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固系统应力、支护系统的变形及位移、边坡的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的变化等进行严密监测的措施,主要包括:监测点的设置和保护,监测的方式、内容及时间,监测的记录,监测记录的分析、处理等内容。Р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Р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Р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Р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Р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Р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Р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Р工程概况;Р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Р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Р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