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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小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规程谨慎操作,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吊篮。2)严禁吊篮超载作业。 3)施工及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带),不得穿着硬底鞋,塑料鞋或其它易滑的鞋子,吊篮内严禁使用梯、凳、搁板等凳高工具,严禁在吊篮中奔跑、纵跳。 4)安全绳应扣在独立救生绳(安全绳)上,独立救生绳严禁固定在吊篮篮体及悬挂机构上;     5)正常施工时,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将吊篮用作起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降运行。     6)施工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严禁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或攀登栏杆。     7)严禁吊篮悬空拆装。     8)操作人员在吊篮升降运行时应经常注意各机件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提升机发热、噪音、钢丝绳断丝、安全锁失效、吊篮两端升降速度不匀、限位开关失灵、操练开关失灵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回降到地面进行检修,完好后方可继续施工,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9)施工工期较长时,必须制定吊篮定期检查制度。操作人员每天启动吊篮时应按规定对各机件进行检查。吊篮久置后使用及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锁、提升机、电气系统故障或发生断绳等重大事故后,必须由专职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任意拆卸检修。     10)悬吊平台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电机制动器及安全锁手刹制动,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11)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以下高处运行2~3次,吊篮工作一切正常后方可运行;     12)吊篮使用结束后,应关闭总电源及控制箱电源,并将提升机、安全锁用塑料纸包扎好,防止雨水进入。(五)、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上报制度为应急处理施工现场因设施、设备、人员操作及其他意外原因造成施工现场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监理项目部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监理公司在2小时以内用电话报告,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督促项目经理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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