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相关手续;Р7. 图纸会审。对设计图纸认真审核,弄清设计意图,对图纸不明确的地方及时请教设计单位,予以澄清;Р8.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Р⑴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Р①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Р②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Р③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Р④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Р⑤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Р⑥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Р⑦计算书及相关图纸。Р⑵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Р⑶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Р9.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企业负责人审批,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Р⑴参加专家论证会成员包括:Р①专家组成员(5人以上单数);?Р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Р③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Р④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