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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文章内容的修改,则应征得作者的同意。Р 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造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Р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Р四、为实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断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美术、摄影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Р3. 简述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 (10分)Р答:⑴专利权主要包括:实施权、获得使用费权、转让权、临时保护、标记权。①实施权——产品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方法发明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强制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②获得使用费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的。③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外或者国外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④临时保护——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授权前,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⑤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商标名专利标示。Р⑵专利权的限制是指专利法允许第三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且其实施行为不构成侵权的一种法律制度,主要包括①强制许可——Ⅰ.在法定期间内未制造或者使用其专利的强制许可;Ⅱ.专利依存关系的强制许可;Ⅲ.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的强制许可。②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用尽、临时过境、科学研究、为所需要的信息提供行政审批。③国家计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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