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区的范围、面积以及对保护区的影响;通过采取调整施工计划,开展污染治理、工程优化措施、人工增殖放流和环境监测以及加强施工期和工程运行期的监督和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可有效的减轻工程对保护区鱼类及其保护区功能的影响。Р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①施工生产废水应经相应处理后回用,不得排入保护区段水体;施工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得排入保护区段水体。②路基、桥梁、隧道施工应及时进行防护,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导致水体污染;应及时监测隧道施工涌水,若发现涌水发生污染,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③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禁止在河滩地开挖或弃渣,其他临时工程设置应符合环保要求。④营运期应根据功能分区江段沿岸两边,选择适当醒目位置,安装永久性警示标牌和保护区界桩;跨越保护区桥梁设置警示标志,并对桥面径流进行收集,避免路面径流直接排入保护区水体,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可兼作事故池,避免事故状态下危险品泄露直接进入保护区段水体。⑤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该河段珍稀鱼类意外伤害事件及时报告,并对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⑥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调度,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季节(2-6月,8-9月);繁殖季节保护区勘界红线外侧500m范围内开山爆破应时段应征得保护区相关管理部门同意。⑦应在工程建设期和营运期对线路跨越附近水域水生生态因子(水环境、浮游生物、底栖动物)及鱼类种群动态、鱼类产卵场等进行监测,及时反映受影响保护区河段生态环境变化趋势。⑧项目在开展增殖放流时优先考虑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大鲵和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重口裂腹鱼,保护区主要保护鱼类中华裂腹鱼。其次,保护区内分布的青石爬鮡、黄石爬鮡、壮体鮡、前臀鮡可作为远期放流对象。放流鱼苗的来源必须严格依托农业部批准的具有提供放流鱼苗资质的生产单位。为了保证放流鱼种的成活率,放流规格应为大规格鱼,建议施工期放流1次,运行期第连续放流4次,共放流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