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但创世记一章并没有把人被造时,神和人之间所发生的一切都说出来,所以二章补上这记载。一章告诉我们,神要人为他管理这地,也告诉我们,这个运用神权柄的人必须是怎样的人。他必须是照着“神的形像”的人。一个管治全地的人,必须是照着神的“样式”的人,就是像神的人;以致你看见这掌权的人时,就像看见神自己一样。为神管理这地的人,不仅是掌权的人,他乃是作神的代表来掌权。那是极大的事,也是超越的事,必须有超越的生命,才能成就这事。超自然的工作,必须有超自然的生命。我们必须抓住这一点:如果人要代表神,并为神管理这地,人必须得着超越天然的生命。他不可能以自己天然生命的力量,来担负这崇高的职责。如果他要运用神的权柄,并作神的代表,他必须得着神圣的生命。Р因此,创世记一章陈明了一个有神的样式,并运用神权柄的人之后,在二章立即陈明生命树。神指明他要人有分于生命树,好使他得着神圣的生命,因而能够尽他职事的职责。只要神非受造的生命能够进到受造的人里面,这人就能代表创造的主,这受造的人也就能为创造的主管治这地。Р你有没有看见,圣经一起头就把权柄与生命摆在一起?到了圣经末了,这二者仍然联在一起。在启示录末了二章,你看见生命从宝座出来,而宝座代表权柄。(二二1~2。)权柄的事,完全是生命的事。你若有生命,你就有权柄。“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我们要有分于国度,就必须重生。我们必须在我们天然的生命之外,再得着一个生命。用旧约的例证来说,就是创世记一章那有了属地生命的亚当,必须接受二章属天的生命。哦,不要以为我们必须重生,是因我们犯了罪。我们必须重生,乃因我们需要得着一个我们出生时所没有得着的生命。当然罪人需要重生,但即使人没有堕落,人仍然需要重生。我们的主对尼哥底母说,他需要接受神的生命,好使他能够有分于神的国。你有没有看见,这里生命和国度又联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