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源评价,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由施工主管部门和标准化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Р5.4.3.7施工中需要安装电源须由公司专业电工进行,并验证电缆、配电柜、电动工具等为合格状态,否则不予接电。Р5.4.3.8施工方作业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方负责人和安全员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Р5.4.3.9相关方作业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内作业,未经允许,不准到指定区域外活动,不准私自动用、拆除、改装公司内一切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Р5.4.3.10相关方应当服从公司管理,并严格遵守我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做好内部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治安事件均有相关方自行负责。Р5.5事故救援和事故处理Р5.5.1相关方在施工中,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标注化办公室汇报,公司接到报告后,应协助组织抢救。Р5.5.2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Р5.5.3相关方如对事故存在谎报或瞒报现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方安全事故处罚额度两倍处罚。Р5.5.4事故处理程序按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Р6.考核Р6.1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视具体情节给予50元----500元罚款;屡次违反的,给予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罚全部工程款,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Р6.2公司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负连带赔偿责任。Р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Р附:1.相关方安全管理档案Р2.《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书》Р3.相关方资质证明材料Р4.相关方安全告知书Р5.相关方安全告知培训记录Р6.电气临时线路审批表Р7.动火作业审批表Р8.其他Р编制: 校核: 审定: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