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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占用的土地没有实体档案,证载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南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申请重新建立地籍档案并换领土地使用证;由于该土地已转为共用宗,缮证后,权属人应立即将换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共用宗变更手续。Р③证载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南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缴纳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因此区国土局未为土地办理国有土地出让,即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Р受让南港房地产公司产权和“永凌大厦”权益后,受让方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且缴纳土地出让金及一切办证税收及费用。Р3、关于“永凌大厦”房地产项目相关证件情况说明Р永凌大厦是以佛山市南海区南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建设,使用土地为该公司名下位于桂城镇南海二路地块。现有资料显示:Р①佛山市南海区南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挂靠开发单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号为粤佛房开证字第1302110号,资质等级为四级,有效期至2013年11月27日;已开发有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三山“基业花园”项目以及在建的“永凌大厦”项目;受让产权后,受让方须自行保障该资质证书的有效期。Р②永凌大厦房地产项目已获得原南海市计划局颁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粤计资证字200163276号,发证日期为2001年8月7日,自2001年后未年检;Р③永凌大厦房地产项目已获得原南海市建设局颁发《建设施工许可证》南建施证字第No.0007111号,发证日期为1999年11月24日;Р④永凌大厦房地产项目已获得原南海市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南建证(1999)0570号,发证日期为1999年9月14日,有效期为自发证日起六个月内;Р⑤永凌大厦房地产项目已停工近10年,工程未完工验收,因此未办理消防、供水排水、供电等相关验收手续,亦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Р转让方不保证开发“永凌大厦”所需的(含已办理或未办理)各项资质证明能得到有效审批,延续资质或办理资质的风险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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