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资格核准审批事项流程图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全证件及资料证件及资料不全的接受申请单位受理、初审(15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示,提出初审意见。(时间不得少于10天)退回申请,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有异议,向原初审、复审和审核部门申请复核主管部门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公示民政部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初审、复审和审核单位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同意书面决定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