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审查员。Р3、会员人数不足25人的,可以只选工会主席主持工作。Р4、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Р5、私营企业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须设专职工会主席1人;不足200人但有条件的,也可设专职工会主席1人;在500人以上的,应按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专职工会干部。Р6、工会主席在任职期间应享受企业副职待遇,最低也要按中层正职,即享受中层部门负责人的待遇。Р五、工会以后的工作Р1、召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进行委员分工;召开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选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这项工作可以在大会完成第7项议程,即宣布选举结果后及时举行,但不需作为大会议程。可请大会休会(或不休会),利用较短时间由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集中,分别直接选出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并报请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尔后请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主席代表工会委员会讲话(议程第8项)。Р2、及时将大会选举结果及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委员分工事项等书面报告上级工会。书面报告样式如下:Р关于ⅩⅩⅩ厂(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Р选举结果的报告РⅩⅩⅩ工会(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РⅩⅩⅩ厂(公司)工会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于ⅩⅩ年Ⅹ月Ⅹ日召开。大会经无记名投票差额(或等额)选举举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为厂(公司)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第一届第一次工会委员会选举,ⅩⅩⅩ当选为主席,ⅩⅩⅩ当选为副主席Р大会还无记名等额选举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组成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ⅩⅩⅩ为主任委员。Р以上报告,请批复。РⅩⅩⅩ厂(公司)工会筹备组Р ⅩⅩⅩ年ⅩⅩⅩ月ⅩⅩⅩ日Р3、待上级工会下发正式批文后,可以刻公章、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和机构代码证、建帐户,合法开展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