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赛项承办校工作指南初稿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现场,组织各界人士有序观摩。对不能满足场地开放观摩的赛项,提供实况直播。Р7、其他同期活动Р在比赛期间,采用多种形式展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可包括:校企合作成果展示、教师教学成果展示、学生技能作品展示、专家专题报告、操作体验活动等。Р8、经费管理Р原则上统筹和自筹经费赛项均须由赛项承办院校代管,由赛项执委会支配。承办院校须指定赛项经费收支账户和财务管理负责人,并向赛项执委会上报。赛项经费支出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预算支出的项目和额度执行,必须符合审批和报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专家、裁判、监督和仲裁等人员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执行。Р(三)赛后阶段Р1、宣传资料汇总Р赛项闭赛后5日内,制作时长15分钟左右的赛项宣传片和时长10分钟左右的获奖代表队(选手)的风采展示片,并上报分赛区执委会和大赛执委会。赛项比赛后Р30日内,汇总整理赛项比赛图片、视频、宣传册(页)、地方媒体相关报道等资料,统一提交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存档。具体要求详见《大赛宣传管理办法》。Р2、赛项过程资料存档与报备Р赛项过程资料应按《大赛赛后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就地存档或报备大赛执委会办公室。Р须就地封存的资料包括赛场监控录像、选手试卷、作品、成绩评定过程性材料等,闭赛后5日内完成封存。填制“赛项原始文件封存清单”,由负责人签章确认后于赛项闭赛后7日内提交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存档。Р须报备的资料包括赛项指南、工作方案、裁判工作手册、成绩汇总单等,于闭赛后30日内完成上报。Р3、赛项经费决算Р比赛结束后两个月内,会同审计和财务部门对赛项经费账目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内部审计报告报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备案。配合做好大赛执委会抽审工作。Р4、总结与推优Р会同赛项执委会对赛项承办工作及相关经验进行总结,撰写工作报告,并于赛项闭赛后30日内提交大赛执委会办公室。Р向赛项执委会推荐优秀工作者。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