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双语标识(中文、英文)中参照使用。Р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医院引导标识工程是指设置在医院院区内门诊、急诊、病房、辅助检查、手术等病人可及空间所设置的各种具有指示性、引导性和警示性的标识和标牌。Р第三条 医院引导标识设计识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其英文译法按照《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和《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执行。Р第四条 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形符号。以下的图形符号可供各医院参照:Р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通用符号和医疗保健符号执行。Р2、消防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Р3、道路交通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Р4、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Р第二章 医院引导标识设计的分类Р第五条 医院引导标识根据其指示功能的不同而分为一级导向标识系统、二级导向标识牌、三级导向指示牌。Р第六条 一级导向标识是指就医者进入医院院区后,引导就医者进入各个单体标建筑的导向信息。一级导向基本为户外标识,主要包括:Р1、医院名称标识Р2、医院总平面图Р3、各单体建筑名称标识(如门诊楼、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办公楼等)Р4、道路及各单体建筑的导向标识Р5、急救通道标识Р6、无障碍通道标识Р7、室外宣传栏Р第七条 二级导向标识是指就医者进入某一单体建筑或某一楼层后,能引导就医者迅速到达目的就医科室的导向信息。二级导向主要包括:Р1、当前建筑楼层索引标识Р2、当前所在楼层科室指引标识Р3、挂号、划价、收费、药房等窗口标识Р4、区域(门、急诊大厅,病房等区域)多向指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