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埋深应满足7-8m。实际纵坡设计时,规划航道范围内结构顶最高标高为-19.5m(北线)和-19.7m(南线),施工阶段在整个江中段结构顶部覆土厚度最小为8.2m(北线)和9.1m(南线),均满足设计要求。Р与沿线地下建、构筑物的关系Р浦西侧Р浦西侧在线路NK0+560附近有一条规划内河,根据规划要求,该河规划河底标高为+0.5m,隧道结构顶标高应低于该标高,且预留一定的富裕量。Р浦东侧Р浦东侧隧道需绕避立新船厂码头和一海大队码头之间的3个系船墩桩基以及附近防汛墙桩基。如果按隧道外侧距桩基最小净距1m计,北线不受控制,南线隧道顶部标高应不低于-20m。防汛墙桩基底标高为-7.15m,隧道结构顶标高必须低于此标高并留有一定的安全富裕高度。Р隧道内最大坡度的取值Р隧道内最大坡度的取值关系到隧道的长度、行车安全与舒适性以及隧道通风系统设置。由于本工程主要通行客车和厢式货车,设计速度为80km/h,因此,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并类比其他工程的经验,确定本隧道内的最大坡度为4%(即《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所规定的80km/h时的最大纵坡推荐值)。Р隧道纵坡设计Р隧道以4%的纵坡进入隧道,保证规划内河底处有大于1m的覆土厚度。再以3.8%的纵坡下行至黄浦江底。江底设置0.3%的缓坡。缓坡后以4%的上坡至浦东段地面。纵断面设计竖曲线半径凸形最小3000m,凹形最小4500m,江中段路面最低标高为-26.75m(北线)和-26.95m(南线)。南、北线隧道纵断面见ZT04Р隧道引道接城市道路设计标高,为防止暴雨时地面道路积水溢入隧道,设计考虑引道口设计标高高于其周围现状道路路面0.5m。Р隧道与建、构筑物关系Р隧道与主要地面建筑物关系Р浦西侧对隧道设计与施工可能产生影响的建筑物主要有规划内河、防汛墙桩基等;浦东侧主要有立新船厂码头、一海大队码头桩基、两码头之间的系船墩桩基、防汛墙桩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