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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落实《旧楼住宅加装电梯》议案提案需政府牵头部门协作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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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和提案。旧楼加装电梯的民生惠民议案和提案,逐年明显上升。Р 然而,旧楼房加装电梯,涉及地方城市规划、土地使用、建筑结构、消防安全、施工质量、房屋产权等部门。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Р 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首要条件是应取得本栋房屋专有部分占本栋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栋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再由业主委员会或行管局进行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许可证,施工前再由施工单位向质监部门申报电梯安装手续。Р 具体程序:Р 1、申请和审核。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设计方案,将设计方案报规划部门,并征求国土、消防等部门意见。规划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核后公示,并进一步收集意见;Р 2、施工安装。申请方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土地、消防等部门提交施工图,选择施工单位,获得施工许可后,展开施工安装。Р 3、联合验收。建设、房管、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对电梯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投Р入使用。Р 旧楼房加装电梯,尤其在安装前,涉及到土建、消防、承重钢架结构修建和电梯安装等多个环节,必须对电梯安装前期房屋建设、安装承重钢架结构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质量把关,才能保障居民电梯安全,每个环节把关不到位都会出现严重的安全隐患。Р 因此,建议区政府对落实此类关系民生惠民工程的议案和提案,进一步高度重视,结合“讲认真、强本领、创精品”专题教育活动,牵头组织建设、规划、消防、房管、质监、公安、安监等部门参与,就现有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或外出到先进城市学习取经,争取尽快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规范要求,研究制订指导意见或暂行办法,明确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单元住户自愿和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原则、明确审批部门、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以及鼓励措施,提供政策依据,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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