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层分摊金额户数小计备注3楼9450元/户547250元4楼10800元/户554000元5楼12150元/户560750元6楼13500元/户568000元7楼14850元/户567500元8楼16200元/户581000元9楼17550元/户587750元合计:472500元八、电梯日常使用维保及电费分摊1、电梯维保费:相关法规规定,电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或厂家负责维保,第一年由电梯公司免费维保,第二年每月最低300元维保费,3600元/年/28户=128元/户/年。提示:如果电梯轿厢内允许广告公司挂广告,则广告公司可承担电梯月保费。2、电费:电梯运行时平均功率在3千瓦,即每小时3度电,按每户每天上楼10次(每次只有一人乘坐),每次上升15米,即10*15*30/3600=1.25小时*3=3.75度电*0.6元/度=每户2.4元/月。为公平起见,电费6楼按平均数分摊,高一层多分摊10%,低一层减10%,供电局的电费集抄器会按预定的分摊比例将电费分摊到每户的电费单上,无需业主为琐碎的两块钱电费操心。九、关于二楼的业主由于电梯对二楼业主的意义不大,因此二楼(二层半)将不开电梯门,二楼业主无需参与集资和分担使用费用,但可以使用电梯。十、关于不参与集资加装电梯业主的处理方式加装电梯工程是基于本楼业主的共同利益集资兴建,本着公平自愿原则,业主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希望3-9楼的业主基于自身及公共利益能积极参与,确实暂时不想参与集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则不能擅自使用电梯,请自觉遵守。根据《物权法》及《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3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则可以批准加装电梯。如果目前不参加集资的业主以后要求参加集资,原则上允许,但为了对前期投资的业主实现公平,除了按计划补交集资款外,另需按该楼房增值的20%补交增值利益,补交集资款按原先集资比例归还其他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