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问题仅有26件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畴,占比仅为13%,在一定程度上严重耗费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的工作精力。Р 三、信访责任划分不清导致的“越级投”问题。2015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123件,而同期12 个镇收到的信访举报仅为12件,不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十分之一,而这些信访件绝大多数属于镇管干部范畴。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经常会收到大量来自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组的转办件,这种越级访现象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群众的“唯上是信”心理,亟待从体制机制上加以破解。同时,一些群众反映的历史疑难问题要么涉及多个部门的职权范围,要么涉及职责重叠交织,导致受理部门难以界定,处理起来存在一定困难,容易给群众造成一种“不作为”、“推诿扯皮”的假象,这也是造成越级访的一个重要原因。Р 四、匿名举报信访和反映线索不实等“虚假投”问题。从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质量看,所有信访中匿名举报占到信访总量的70%,上访人心存顾虑,因为既怕被反映人知晓后打击报复,又自己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被邻里嘲笑等原因,大多以匿名信的形式进行举报,还有些人为了个人恩怨和小团体利益捕风捉影,诬告他人,导致问题线索不清,内容不具体,调查难度较大或经不起核查,致使大量问题线索质量不高。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在杜绝此类虚假举报问题方面又缺乏切实可行的惩处措施,导致虚假举报层出不穷。Р 五、一些信访人在尝到“甜头”后出现的“帮助投”问题。在接访工作实践中,常常会遇到一些人,他们可以说是信访部门的”熟人”,因为之前反映的某些问题时与接访人员相识。在之前的信访中,他们的诉求得到了化解或实现,甚至会超预期实现。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根据自己的信访工作经验,经常会带着其他群众来信访,甚至会主动为信访者提供“信息”或“服务”,以此来收取一定的好处费,这些人群和现象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挑战,需要各级信访部门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