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公路部下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对举报形式、责任落实、举报流程、工作纪律、奖励机制等方面做以下规定:Р 一、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为适应新形势、新工作的需要,在书信、电话、电报等传统举报方式的基础上,传真和走访等新方式,可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Р 二、安全生产举报责任界定进一步清晰。公司安全科负责举报信息综合管理工作,有关科室(含车队)按业务分工负责承办相关工作,各科室确定一名信访工作协调员,在公司的指导下承办具体工作。要求举报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Р 三、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流程进一步流畅。按照一切工作具体化的要求,从收信、登记、告知、办理、办结、督查督办、归档等环节方面,对每一个流程、每一项内容做出详细规定。资料存档是最后一个重要环节,要求一案一卷,要素齐全,装订整齐,统一保管。在细化工作流程的同时不忘提高工作效率,规定信访办结时限不超过60日,情况复杂的,经研究可适当延长期限。Р 四、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纪律进一步严厉。要求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确需转交县市安监局办理的署名信访件,在转交时应将原信访件复印,覆盖署名及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并在转办单上注明署名信访件不得外转等要求。对于违反保密纪律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Р 五、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参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00-10000元的奖励。Р六、设置举报电话:66260383,举报地址:桦甸市鑫源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光明路28号。